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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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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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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交通規則寫轉彎前三十公尺就要打方向燈,基本上我也認同這一點
不少人是硬擠到旁邊才打燈號,或是擠不過去,才打燈號來警告後方來車
能提前先打燈號的人,真的少之又少,更多人是五公尺內才把燈號打下去


我自己是轉彎必提早打方向燈的.而且一定要「猜」(或原力什麼的不管)你後面
旁邊的車子(四輪二輪一樣)可能會做出的動作.像我在台北市,下班那個機車騎士
之勇猛,猶如三國猛將再現一般! 右轉你燈是打了,不過後面的騎士管不管你要右
轉(我發現台北市有很多人騎車開車都是以恍惚的狀態在路上跑的...),這可得注
意一下.不管是不是別人的錯,出車禍總是惹禍上身的,自然不好受.

另外我自己有做到的,就是停紅燈時想辦法讓出一個位置給機車通行,把機車堵在
後面對大家都沒好處.搞不好有人硬是要鑽過去或技術差一點擦到靠到,追都追不
到.何必呢?很多開車的朋友以前也都是機車騎士,將心比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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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Po文破千篇......
舊 2003-11-17, 06:15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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