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你夠屌!不要求自己控管卻反倒指責起消費者啦?
非法流出品是廠商的責任,贓貨和真品根本一樣,憑什麼消費者還得知道商家販售的貨品來源有沒有問題?
很多東西在不同店家之間也是會有 100~200 的價差,基本上只要價格不是太離譜,否則誰會想那麼多,去懷疑店家賣假貨/贓貨?
我們去商店購物,就會預設買賣雙方都具備誠信原則,哪個人買東西會一直想到:
『這是不是贓貨、假貨、非法流出品?』『老闆,你先打開讓我對照一下網路上辨識仿冒品的方式,不是仿冒的我才買』
連買個東西還得處處堤防,這樣會不會太累?
說得明白一點,
消費者並沒有需要具備辨識能力的義務,況且華碩是在網路上公佈辨識方法而不是在每一個商家中張貼辨識方法
今天無論消費者買到假貨或贓貨,只要是在商店中購買而非由不明管道獲得此產品,廠商都有責任為了他的『品牌』負起責任,而相關損失則應該向販售的店家求償,而不是丟一句『沒有標籤就不是我們的產品』而讓消費者蒙受損失
說句難聽點的,要走法院也是你們(廠商和店家)的事,干我們消費者屁事
台灣消費者真的一點都不悲哀,所以我要為台灣廠商的經營態度感到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