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r0392
大大 關於
本店收到訂單之後,會在回覆一次訂單確認,物品寄出之後(並在此篇回信內容寫上貨運編號),才算真正完成商品訂購."是無效的
不是我說的是 消保官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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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那個消保官說的.
你什麼時候打電話去問的...
因為你是針對我的"上面那一句話"去說是消保官說的...請問你說是"無效",你是有問過,還是只要你說了就算.(另外請你去問時,告知清楚一些,此點聲明是從一進入購物網就看的到,直到列印訂購單也是看的到..不要說的好像要消費者去查查規定才看的到的)
你說的話,就像是目前還有很多人堅持"郵購商品可幾日內退貨一樣",硬要求直接到店家購買的,也要要求此權利一樣.建議你去找找相關的資料,以"證明"我的"一定"是錯的.不然話不要說的太滿.
至於你是否有看過"消費者報導"這本雜誌,我不知道,我訂了超過五年了,到目前都還有在訂,我都不敢"確定"是無效的,你就能..請教你的身份?
殺人者死刑,以這句話來說,殺人就一定死刑,那如果打戰中,那如果自衛,那..
一言以蔽之,除非法律是你定的,不然請說話,有點說服力點.
PS:如果不知道電話,可以問我,我可以告訴你,等你問好確定我的"一定錯",請告知我是那個人員說的,以利我求證你的所言真假.自己所看過的案例,從未有因強調這一點,而說是店家錯的,請問你的論點是?消費者跟律師所能強調的是,店家以回覆通知信..等,所以代表已有初步的訂購同意,而可要求屢行...
至於打官司,除非當初名人在做這個網頁時,沒有經過律師檢驗過,不然,早就有所防範的地方在了,賠不賠,是看店家的誠意,要打勝,虎兒認為不太可能.
就算當初HP等大廠都不認賠也是相同的,只是他們的名聲,遠大於這些金額,選擇賠,還是"對自身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