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半瓶醋
Master Member
 
半瓶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2,446
這是因為目前為止著作權法還屬於民事訴訟
即使著作人不授權,只要著作人不上訴~就不會有人被控告
但是~我個人認為這真是創作者品味上的一大失敗

像我們這種沒錢作音樂的學生也還罷了
這種拿出來作商業行為的東西還這樣做實在有點缺德

如果作曲家本人聽到他的音樂被原封不動的"參考"在別的作品中
而他沒有得到任何報酬的話~不知道她們會怎麼想
作曲可是相當耗力的~

台灣的電視節目抄襲別人音樂澡已經不是新聞
但是日本的動畫這種已經具備工業體系的地方還抄襲人家
這一點恐怕不是"參考"可以唬弄過去的~
__________________
現任駐腳地半瓶醋的youtube頻道

粉絲頁--半瓶醋愛講話

想參加別的投票活動請至--搖醋影評合集--投票活動總動員!!!
舊 2003-11-07, 11:53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半瓶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