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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och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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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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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聊私事本身就不對...就算下班.也不能用公司的器材(電腦)做私人的事(MSN)

上司有絕對有權利看員工的Email.
原因如下:

公司買了員工的時間,上司絕對有權利知道員工的工作,對付客付等等email的資料.對上司來講,妳在公司的一切行動都應該是在做公司的事,而妳在公司做的事,上司有絕對的權利知道妳在做甚麼.所以她有權利看妳的EMAIL.而妳用公司的EMAIL或MSN發私人信件,本身妳就在偷工司發錢買向妳買的工作時間-->也就是在偷工司的錢.
舊 2003-10-20, 03:1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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