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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t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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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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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u8526425
1. 紊亂, 幾無法治...約略如此
你問這幹麼??
2. 那你是說罰的越重, 酒駕會越嚴重嗎?
我不這麼認為
3. 只要法律這樣規定
大家犯法就是同罪
無所謂大義滅親
就算心中再如何不忍
犯罪的事實無法變更
4. 這邊沒做一個明確的規範過
我也沒資格做這規範
當然你也不會有
而且你光喝酒的那個可不叫未遂犯
5. 我只是比喻
我也沒提方法
若我提了完整方案
除了這邊之外的人會有人理我嗎?

到頭來你也是讚成酒駕要更加重罰則
只不過要提供完整配套才能夠格算上討論!
那你可能要失望了
就某方面來看
pcdvd是不如立法院的

因為你問了啊
左右無事所以答了


(1)(2)感謝您的回答,因為第一題跟第二題是有關連性的,所以有此問.我的重點是在於現在並沒"戒嚴/勘亂/宵禁",酒駕你就要判人死刑?
另外我的意思並不是"罰的越重, 酒駕會越嚴重"而是您極力讚揚要死刑,真的如您所願後,會產生更多的問題,您有想過嗎?
酒駕死刑,那其他更嚴重的罪呢?不要以為當初訂這些刑罰條例的人都是白癡...
(3)對,但您做得到嗎?
(4)我的意思就是我們沒資格做這規範,所以我才對有人提出"酒駕槍斃"提出反對的意見.
(5)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要減輕酒駕的刑責,什麼叫"到頭來你也是讚成酒駕要更加重罰則".除了罰金,您好像都忘了有吊銷駕照,還有終生不能再考駕照的法律和判例...
(6)請您先從文章的第一篇開始看起,您可能就會瞭解為什麼我會反問nosaj兄這個問題.
舊 2003-10-17, 10:5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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