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十月十日分手日
瀏覽單個文章
pook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極
文章: 615
回覆: 回覆: 十月十日分手日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agGod
對方不是對你的注音文產生反感吧
敢來這裡就不要用注音文
就算人家用注音文...也沒必要用tu吧...
勸人時態度好一點,不然變成人家對你反感...
2003-10-11, 10:21 AM #
4
pook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ooks
查詢pook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ook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