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分兩頭說,一是昨天台二線濱海公路上,一輛滿載可樂的板車翻覆,路過民眾見機搶搬,檢察官直呼"不可思議,讓人以為身在毫無法治觀念的落後國家"(註一)。
另一頭則是,"巴布亞紐幾內亞"近日發現二次大戰期間日軍遺留的大量黃金,民眾聞訊趕至,蜂擁搶搬。(註二)
試問如果在所謂人民法律素養較高的歐美先進國家,民眾如果看到灑了滿地的黃金,會不蜂擁搶搬嗎?不會。但可樂他們也許就真的不搬了
所以說這不是"有沒有法治觀念",是不是"落後國家"的問題嘛,檢察官真是。
註一:
搶搬可樂觸法 警方籲自首
車翻可樂散一地 路人搶搬 村長指居民譗惜福愛物豃無搶奪之意 警方將主動偵辦
記者呂志明、林妙玲/台北縣報導
聯合新聞網 92-10-08
台北縣台二線濱海公路上因載運可樂的板車翻覆,造成民眾搶搬散落一地的可樂,板橋地檢署多名檢察官昨天指這是犯罪行為,呼籲搶搬可樂的民眾趕快向警方自首;瑞芳警方也要依搶奪罪主動偵辦違法民眾,導正社會風氣。
前天到板車翻覆現場幫人處理車禍的貢寮鄉民代表吳震德說,搬飲料的民眾大多是經過的路人,當地民眾反而很少人參與。住在該路段附近的真理村長趙瑞昌說,當地居民如前往搬運,應無搶奪之意,而是以過往經驗,認為運輸公司不會要甩落的瑕疵貨品,站在惜福愛物的立場,將可樂帶回家,順道清除路面,也是做功德。不過,如果此舉已經觸犯刑法,他願意站出來呼籲居民將可樂交出來。
檢察官表示,普通搶奪罪最重可被判處五年徒刑,如果知道可樂掉落而呼朋引伴找了三個人以上,前往現場搶搬,再瓜分可樂,將涉及結夥搶奪罪,最重可判處七年徒刑。
由於搶奪罪是公訴罪,瑞芳警分局昨天已展開調查,但澳底派出所表示,當天雖有警員拿出相機拍攝車禍現場,並曾對持續搬飲料的民眾揚言拍照蒐證,但警員忙著整頓交通及現場秩序,拍出的照片未盡理想,到昨天止,還無法確切辨認搶搬民眾的身分。
板橋地檢署多名檢察官昨天看到本報報導民眾搶搬可樂的新聞,直呼不可思議,讓人以為身在毫無法治觀念的落後國家。他們說,警方處理車禍時,以維持交通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如果民眾為了幫忙維持秩序而去搬飲料,在事主的允許下,得到適當回報並不為過;若民眾不聽制止而搶搬,就是犯罪行為,警方有必要採取法律行動。
註二:
巴紐偏遠山洞,發現十噸黃金,政府和居民搶成一團
中廣新聞網
2003-10-08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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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亞紐幾內亞所屬一個小島上,發現二次大戰時,日軍屯積的十噸黃金。財政極差的巴紐政府,現在出動軍警,極力防止當地村民把黃金據為己有。
〔張至璋報導〕
巴紐東北方海上,本來無人問津的這個珊瑚礁小島,突然擠滿巴紐軍隊和警察,特別是山上這個藏了十噸黃金的山洞。
島上村民想把黃金據為己有,和軍警抗爭。但是巴紐政府根據法律,任何二次大戰日軍遺物,都歸巴紐國家所有。不過巴紐已有政界有力人士,設法為村民保有黃金。
到底確實有多少黃金,政府封鎖消息,並且通告村民,現在舉行軍事演習,不准村民上山。澳洲認為,巴紐近幾年飽受財政赤字之苦,現在發現十噸黃金,是個天降喜訊。目前為止,日本方面沒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