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冰室羽
Major Member
 
冰室羽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貪婪的世界
文章: 20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冰室羽
新修訂之著作權法於7/9日公佈,一般網路使用者“合理使用”權益以獲法律明確保障;只要你是非營利使用,所上傳或是下載檔案的市價並未超過3萬元台幣或是不超過五件“份”,“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第92條第2項”,請放心再網路世界中。

說的不好請見諒。

上面強調的是個人,使用的個人,也就是說在自己電腦上使用,而不是強調放在網站上,供人瀏覽下載吧!
還有是說如果“東西”原本就是B網擁有其所有權,那不管B網有沒有聲明“不行轉載,追究法律責任之類的話”對他來說,他才是“東西”所有權人。

“那是要註明連結A網的東西還是B網的東西”這句話要成立,只有在對方同意讓你轉載之下才成立。
__________________
統治四界黑暗之王啊!    惡夢魔王的碎片       比黑闇更加昏暗者
讓吾依從在汝等碎片之邊緣  解開天空的戒令       比夜晚還要深沉者
以汝等握有所有的力量    結凍黑色的空虛之刃     飄流存在於混沌之海
賜予吾更大的魔力吧!    化為吾力化為吾身      金色的黑闇之王
              共同步向毀滅之道      吾在此向汝請願
              即使諸神之魂亦將化為碎片  吾在此向汝立誓
                            對於阻擋在吾等面前
                            所有愚蠢的事物
                            將以吾及汝之力
                            賜予其同等的毀滅
舊 2003-10-03, 12:19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冰室羽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