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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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LDMOUSE
他以經犯了
恐嚇罪
與毀損罪
一般百姓都不知道
法律規定的很嚴格
只是沒鬧到法院
你若有證據
和吞不下這口氣
那個人會被判刑的
我的絕招就是走法院
我自己絕不惹事
把我逼到了
別怪我
當然自己一定要是對的一方
自己不對還去告人
倒大霉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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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院不是那麼萬能的
除非你是民意代表
否則那麼小的事就等著法官冷言冷語吧
法院的拖字訣也讓人受不了
尤其要花精神和時間去磨
內人前次車禍鬧到法院
只有灰心兩字可以形容
也許移民是好方法
個人淺見
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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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想
mani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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