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tdavid00
後學經營素食小吃店,昨天(2003-9-30)有位女的把汽車停在我店門口無告知,去隔壁拿藥,後學見狀跑至隔壁告訴他生意場所恕不停車,他說只停五分鐘,後學告知不行(並非後學不給停,實在是他的態度非常差),後學從隔壁出來把"請勿停車"的障礙物往另一方面的空隙移出,打到他車的輪胎使警報聲響起,他出來觀看並移走,後來把後學叫出,說把他車子弄凹下一小點,後學說是他自己撞到"請勿停車"的障礙物,他叫後學要賠3-4千(擺明凹人)他打電話叫人來,他朋友說算了,他說你小心一點,臨走之前踹了看板,後學記下車號,今天去店裡,看板及生財器具遭人噴漆,後學去派出所備案,警察說你沒有證據拿他也沒辦法(無攝影機)左右鄰居都叫後學算了,已請朋友查看看用車號能否找出地址及電話並另外找人...(後學不想惹事,但試想狗急會跳牆,老實人也不是好欺負的)
|
他以經犯了
恐嚇罪
與毀損罪
一般百姓都不知道
法律規定的很嚴格
只是沒鬧到法院
你若有證據
和吞不下這口氣
那個人會被判刑的
我的絕招就是走法院
我自己絕不惹事
把我逼到了
別怪我
當然自己一定要是對的一方
自己不對還去告人
倒大霉而以
__________________
送修 日立硬碟 送原廠 希望能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