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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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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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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年的感情..有第三者女方願意我也沒話說
反正沒理由綁住人家。

要再回來,沒有小孩我都辦不到了,
因為我覺得背叛是一種習慣,
人性真的是這樣....屢試不爽

有小孩要回來...我會請她自己把事情搞清楚
基本上沒有我覺得沒有本事承受的話,
就別搞出人命。

搞出人命了,我真的找不出理由來
妨礙人家一家三口的團聚。

小孩要不要拿掉我也不想給意見,
更別說要我簽字,這樣我會有強烈罪惡感。

發生了這些是,就算男方願意接受一切
我覺得男方腦中的記憶還是以前的女方,
而不是她眼前的這位準媽媽。

一但男方有天清醒了...大事還是不妙了。
更別說要是男方家庭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

被雙方家庭祝福的婚姻才是我追求的。
我相信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絕對是兩個家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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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你不會替人捲繃帶,就不可以去觸人家的傷處。」 - 赫德

我們總是喜歡把話藏在心底﹔為了尊嚴,也許還為了許多愚蠢的理由

舊 2003-09-28, 10:59 PM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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