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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o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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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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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erud
新聞說辦現金卡就算沒使用,只要一開卡就等於有貸款記錄,要退卡還很麻煩,是怎麼回事呢?

http://www.g-mcard.com.tw/
http://www.mikecard.com.tw/b/b.asp

每期應繳金額=最低還款金額(如上表)+未繳之帳務管理費

「借款本金餘額」小於「每期最低應繳金額900元」時,每期最低應繳金額則為「借款本金餘額」加計利息及帳務管理費。

所以你不借錢也要繳錢
舊 2003-09-27, 04:2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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