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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1
銀行或電信業者請人討債也不能逾越限度
更何況我們還是法治社會,欠錢不還業者應該做的是提起訴訟,由法院做出具效力的裁決
而非私下請討債公司以一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手段來要錢

之前還看過一則新聞
有人因失業繳不出錢被銀行請的討債公司催討
甚至他找到新工作打算要分期付清欠款時,討債公司還向他的新東家散播不實指控,使得他再次失業
不知銀行到底是要他還錢,還是想整死人家?

欠錢不還雖然不對,但也不代表業者就可以請討債公司以非法手段催討債務。
     
      
舊 2003-09-27, 02:3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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