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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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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kone
是啊
沒錢繳還借錢是自己不對
但是銀行是合法機構
催收帳款應有一定正當程序
使用方法應有節制
不然跟地下錢莊合異

依你這種想法
當事人犯錯就能依不合理手段對付
那就不要抱怨交通違規時
警察可以用惡劣態度對待你
監獄也不用講人權了
直接拖去斃了

這樣說不對喔...
會被用黑道手法逼的...
通常都一定是「澳客」...就是一托在托那種型的
你以為銀行找那些人幫忙不用花錢嘛...
當然是軟的不行~~才來硬的

你說的那幾個例子...
明明就交通違規了...還擺著一付臭臉、在那裡罵
你想要警察要用多好的態度對你...
監獄也一樣...
 
舊 2003-09-27, 04:12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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