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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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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yr
要是這樣就好了,我們國家就不用每年給人家權利金了.
君不見CD-R的權利金都到了PHILP和日商的手上.
老實說台灣真的蠻可憐的,都是在賺工錢,人家躺在自己的國家就可以領豐碩的權利金了.雖然它們有花在RD的費用.但專利卻是可以保留十年以上的.
而LCD就在阿里郎和桃太郎的手上.
有錯,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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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阿
台積電當初接受PILIPS的技術 跟資金援助
簽的條約超鳥
就是將來15年台積電專利 無條件給PHLIPS用
0.3UM 換 90奈米的回去 爽 真是會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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