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友達光電遭到日本sharp控告侵權
瀏覽單個文章
ly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您想去的地方
文章: 23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豪鬼
做LCD這種事就好像跑步游泳一樣
不也是你做什麼它做什麼??
抗議無效!!!
要是這樣就好了,我們國家就不用每年給人家權利金了.
君不見CD-R的權利金都到了PHILP和日商的手上.
老實說台灣真的蠻可憐的,都是在賺工錢,人家躺在自己的國家就可以領豐碩的權利金了.雖然它們有花在RD的費用.但專利卻是可以保留十年以上的.
而LCD就在阿里郎和桃太郎的手上.
有錯,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2003-09-26, 12:56 PM #
11
ly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lyr
查詢ly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ly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