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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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ichman
一般來說m4a1使用5.56mm的子彈
以實際戰場經驗穿透力夠但嚇阻力不足
因為穿透人體後子彈的衝力還在,並未完全被人體吸收
故如果未打重要害,敵人在同仇敵愾的狀況下可能還不知道自己已經中彈而繼續往前衝刺
故如果是要嚇阻作用應該採用穿透力小的武器
因為穿透力小,子彈的能量完全被人體吸收
方能製造強大的震撼
提供個人一些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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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實既戰場經驗哪裡來的?!
5.56X45的子彈,以目前北約SS109規格為例.....
且不論纏度,高達991m/s<-----憑印象寫的.....
時速將近3倍音速............
穿過人體造成了臨時穴, 破壞力足以絞爛直徑15公分劃圓內的所有內臟!!
攜帶能量超過9mm Para(9X19)的4.5倍.........
我在關島室外射擊時........
用9mm Para配上 H&K USP(P8)
打可樂鋁罐(沒開,先抓來大搖),
結果是兩半.
用M4A1(警用,無全自動)打
可樂罐消失,變碎片
用56式衝鋒槍(AK-47,不過槍店改AKM斜切防火帽)
也是碎片,不過後座力大多了!
用M1 Garand打,
也是碎片,
人體比我們想像脆弱........
可沒有穿過還能站起來的事...........
就算是四肢,
對骨骼的傷害,也足以讓人痛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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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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