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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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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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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heanpen
這樣有惹到你嗎???
買賣這東西本來就是"賤買貴賣",這樣你也有意見呦??

為何不反過來思考:
也許你同學眼光很好,可以用比較低的價錢買入實際上更值錢的東西.
然後再用那個價錢賣出去.

要靠這種方式賺錢,也是要有天份的.
或許有人可以做成"8000+200,賣出12000"的生意.有人"8000+200,要賣7000",結果還賣不出去哩..

買賣是一種營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


就法律上來說,當然一切沒問題。
但就道義上來說,這就很賤了。

跟炒地皮一樣………

世界上就是會有這些人,所以買的時候要睜大眼睛。
舊 2003-09-23, 03:52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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