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偷渡溺斃家屬認屍 海基會:賠償要司法決定
瀏覽單個文章
bluewav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大街小巷
文章: 165
http://tw.news.yahoo.com/2003/09/19...ws/4263412.html
大陸偷渡客溺斃 陳定南:不須賠償
張麗伽/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陳定南上午在立法院表示,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也在適用範圍內,但是由於該法設有排除條款,在被害人負有部份責任的狀況下,政府不需要賠償,因此他強調,「對於溺斃的大陸偷渡客,政府不需要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
「 假如你不會替人捲繃帶,就不可以去觸人家的傷處。」 - 赫德
我們總是喜歡把話藏在心底﹔為了尊嚴,也許還為了許多愚蠢的理由
2003-09-19, 11:03 PM #
236
bluewav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luewave
查詢bluewav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luewav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