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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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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q0127
更何況這又不是去入侵對方的電腦, 這是我的電腦, 我想怎麼做都可以
吧, 不過前女友的話跟自己沒關係, 這樣做就真的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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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頭暈了,@@
有些朋友的法律概念還真薄弱,
現在是不教"公民與道德"了嗎?
這是侵犯隱私權的,而且"真的"不道德,
跟是不是跟自己認識無關。=__=
而用掃密碼也可以視為另一種
入侵mail server。
一封拆開的信,你去閱讀,這沒侵犯隱私權,
未拆封的信,去偷拆,就是侵犯隱私,
就算家人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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