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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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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okog123
關於第2點,不是不可能台灣有人保險都有出現自己詐死,斷掌領保險金,你想萬一此列一開大陸有人叫人推自己的兒女下水,台灣都會有人會賣自己剛出生的嬰兒,這種事不會發生嗎?還有重點不是賠不賠而是"誰來賠"?是台灣政府賠全民買單,還是人蛇集團賠?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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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不會「詐」領補償金的事…應該是不可能的,理由請看第二點。
二、當然不是全民買單。
小弟在本論壇提過數遍了,是由犯罪行為人付賬。
法務部先從基金提出法院所判定之金額給遺族後,會去向犯罪行為人討債的。
除非犯罪行為人在犯罪後馬上脫產,否則以目前討債達成率不下於黑道暴力討債達成率的行政執行處都有辨法將犯罪行為人該拿出的錢挖出來。(前提是犯罪行為人本來就有錢,若類似日本那兩起兒童殺人案…這兩位犯罪人本身就沒有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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