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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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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贊成.我們不要平時批評媒體,這時候卻又照單全收了.這些都是標題的用法.聳動性不在話下.
我們可以拒絕事實的賠償,但是不要因此而抹煞對方心裡的感受.甚至說對方是在假哭鬧事要錢,嘻笑怒罵,好像他們的親人根本沒死,屍體是假的,對方是專程坐飛機來台詐財的...
我們這樣的嘴臉,跟平時我們所批評的嘴臉,有什麼差別?
下筆前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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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如果依照對方要求每人要250萬,6人要1500萬,1500萬在台灣可以救幾個沒錢上學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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