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ll
關於賠償問題,道理很明白
冤有頭債有主,家屬要求償應找兩岸的蛇頭、船東索討
不過對於有些人認為他們認屍時昏倒、嚎啕大哭等的表現是作秀,我倒不以為然
因為職務的關係,我看過那六位溺斃女子的初步勘驗照片
六人有四人真的是"死不瞑目",在這種情況下,看不到眼睛還比較好一些
那些女子露出的眼睛是毫無生氣的,就像一顆黯淡失色的黑色塑膠球
真的很嚇人
雖然身體並未腫脹,但鼻孔、嘴巴都湧出大量稠密白沫,更加令人不忍卒睹
一般人如果看到,可能十之八九都要做惡夢、找道士收經了
更何況是她們的親屬
雖然一些家屬要求賠償的態度和言詞讓人聽來覺得不解
但我們是否也能多點同情心、少點算計來看待他們的反應?
看到還有電子媒體打出"昏倒36秒"的標題,我也快要昏倒了
工於算計到了這種地步,記者們要不要乾脆說這些家屬其實是演員喬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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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我們不要平時批評媒體,這時候卻又照單全收了.這些都是標題的用法.聳動性不在話下.
我們可以拒絕事實的賠償,但是不要因此而抹煞對方心裡的感受.甚至說對方是在假哭鬧事要錢,嘻笑怒罵,好像他們的親人根本沒死,屍體是假的,對方是專程坐飛機來台詐財的...
我們這樣的嘴臉,跟平時我們所批評的嘴臉,有什麼差別?
下筆前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