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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溺斃家屬認屍 海基會:賠償要司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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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b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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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縣
文章: 27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onyleo
我不多説話。。
只3句~
1。無論如何,他們的孩子死了。。
2。無論如何,請表現點民主國度的涵養和風度。。
3。無論如何,請就事論事就人論人,不要上綱上綫一棍子打倒13億“大陸人”
謝謝!
不要鄉愿了,他們的孩子死了"
干我屁事
"
2003-09-18, 09:17 AM #
48
ramb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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