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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piyo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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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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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ievil
對!你說的都對!

不這樣資方不會坐下來跟勞方談,
都『預告』要罷工了,
資方還可以不理會,承諾消費者車一定開,快買票,
這期間,資方有坐下和勞方談談嗎?

而且任何群眾運動都會耗損社會資源,
比方說某某遊行,許多民眾由南部北上示威遊行,
那台北市的居民可不可以說,你們這些外縣市的憑什麼妨礙我們行的權益呢?
而示威遊行一定會阻礙交通啊!台北市居民權益是不是被犧牲了呢?
難道叫他們凌晨4點遊行,這樣有效果嗎?
你是示威群眾,你會選擇人多時示威還是沒人時示威呢?


所以事情只要先預告就沒有錯,我先跟你說要打你一拳再打你如何?
抗爭可以選擇更適合的方式,弄到現在這個地步,只是淪為政治工具罷了
 
舊 2003-09-11, 07:09 AM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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