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就愛錢.幼稚園在家裡撿到的一塊錢都屬於我的.這是我理財經驗的開始(好像有點惡霸)
國小成績好,交朋友要花錢(要不然就沒朋友

)於是就從爸爸的薪水袋裡拿錢(害我爸被懷疑是不是在外頭養女人,怎麼錢花的那麼快

)
國高中成績好,爸媽直接給錢,要就給.缺錢的時間不超過一天.所以我理財的方式就是讀書.
大學很爛,再加上民國七十九年股市大崩盤一直到八十四年才恢復一些元氣.所以給多少錢就花多少錢.為了要多一些可能性,幫鄰居去超市買東西(A發票).在路上注意有沒有人遺落發票,兩個月對獎一次就是我理財的方式.曾經過了一個半月早餐吃泡麵,晚餐吃泡麵,宵夜吃泡麵的日子.
出社會後,知道錢賺的不易.一個月才一萬八(每天早上九點上班,晚上十二點下班,偶而加班到凌晨三點).民國八十五年股市大多頭行情開始,學著買股票.
八十六年大多頭結束前資產由八十萬增加到兩百六十萬.那年買房子.買的就是隨時買,隨便買,不要賣的大師旗下的三采建設蓋的房子.房子是不錯啦.不過大師的房子三年後賣出時賠了兩百五十萬.
6219點之前買了凌陽九十塊買進最低來到七十八,之後不管怎麼除權就是一直維持在一百二以上.到去年才跌破.這當中的價差,讓我們這個月薪少於十萬,從來沒看過什麼是兩百五十萬塊錢的家庭,以將近法拍的價格,認賠殺出第一棟房子而未受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