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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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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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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yb
裝橫房子跟改車.....差很多吧...

你的房子會在馬路上影響到別人嗎?


或許會哦....把房子加長、加寬.......或把防火巷封死,就會影響別人了


老實說...車子換個鋁圈就算改裝了耶......那....換鋁圈算是沒水準的人嗎?

我不反對改裝啦....但是我也討厭在馬路上橫衝直撞與排氣管噪音過大的車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六條   [函釋]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
   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
   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四、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
   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
   透明反光紙者。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
 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
 器物並應沒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舊 2003-09-07, 02:47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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