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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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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好煩,
有人說自己可以用六百元達成這筆交易,
而且也請有意願的人跟他聯絡。
有意購買的人,是到時候去拿貨的,
地點又是公共場所,
這樣有什麼可以騙人的空間嗎?
就算他能夠賺錢好了,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
能夠省下28元,你需要管賣家賺了多少嗎?
那Disney獅子王電影早就賺翻了,
DVD是不是應該只收硬體成本?
或許各位很喜歡博偉,
但是拿得到600圓的人,
難道他就不是賣博偉的貨嗎?
不必吵得這麼兇惡,
反正消費是自願的行為,
願意買的人,自然就會買。
我是真的弄不懂,
為什麼買個東西,
可以讓這麼多人吵成這樣?
這件事跟我無關,
但是我真的看得很不瞭解,
難道中間還有什麼私人恩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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