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ohnson_01
若這 2 部車依照最高速限行駛, 您會超嗎 ?
我覺得 『 安全 』比 『 路權 』重要, 請珍惜自己生命, 也請珍重他人生命.
昨天高速公路 13 輛撞在一起, 是慘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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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你可能沒看到...龜爬
如果都是最高限速...就不會前面沒車..後面塞車...
開車有時候要眼光夠好.知道哪部車跑哪邊.
知道後面車子的動向.現在的人往往都沒看後面.....
我超過這兩部車子的時候.時速約110km...
5秒鐘之內.好幾部車子超過我...你認為勒...
安全是如何建立的...
大家在高速公路開100km...你開70km...
誰危險..不是開慢就安全呀.大家跑多少.你跑多少.
不敢開的就去外側車道.保持距離跟著前車...
不然高速公路怎麼會有慢速車不能走內側車道的規定呀...
就是因為危險...這樣你明白吧....
思考的方向錯誤..
口氣不好的地方原諒我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