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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白他媽
>機車可以從兩台貨櫃車中鑽出去,汽車不能
這是你自己的預設情況吧…
(如果兩台貨車中間隔著一線寬道路呢?)
>事實上,真正亂鑽的是----駕駛人!
>會亂鑽的不管搭上汽車還是跨上機車,會鑽的就是會鑽!
請問一下,這段話和我原PO涵義有特別不同之處嗎
>機車和汽車永遠不會平等,
>汽車起碼載4人以上,機車只能兩人
>機車機動性高,省油,價低(一般機車),汽車則反
>下雨天汽車駕駛人不會淋到雨,機車....
>SO...機車與汽車永遠不會平等!
看來閣下還是不知小弟所指為何…
可請閱覽各方文章(機車與汽車平等的義意)…
應該是汽車出事”比較”會造成交通大亂,機車”比較”不會!
>沒錯,當前交通亂不亂和重車無關,
>但重車的確會為坎坷的台灣交通添加高速危險的因子!
又是一次的預設立場
>其實開這種大車的人大部份都很守規矩!
守規矩?三百俱樂部裡個個算是大車吧?
如果我把三百俱樂部當做我反駁的條件,
並且說開大車的人都麻會這樣,您會服氣嗎?
且可能又免不了一陣的口水戰…
將心比心,不要因為看到幾台不守規矩的機車,
就否定重車存在的價值
>不過我反對的是他們消耗太多能源!
很諷刺…1982年政府以此為由禁止限制150cc以上的車進口及發展,
不過他們「座車」卻是一隻比一隻大台…
>你的文章漏洞百出,文意太淺,要讓人家無法反駁,請把您的論述再加強一下,
>我只是隨隨便便就可以反駁,也沒感覺什麼矛盾之處!
很抱歉,小弟手拙,寫不出什麼精辭美句…
只是敘述一下事實而己…
>沒錯!事情是要靠解決,而非一昧禁止,
>所以照你的邏輯而言,在還沒有適當的法條與配套下,根本不該開放重車進口,對吧!
不不…這應該是您的想法吧…
事情已經發生很久,沒辦法解決…
卻推給一個不太相干的的事物上…
這才是小弟想表達的
>全篇最值的品嘗的兩行字!
謝謝…看來這是你我取得共職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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