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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j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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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4,704
個人認為:

你太扯了,盜版就盜版,還說這種話。有本事就別偷用人家的軟體。

如果有人用你家設計的版型,你不會生氣嗎?

自私自私,台灣人的臉都被你丟光了。


笑話(網路上看來的,不是我的意思):
Q:執法人員可以隨便進人家的公司嗎?
A:看公司型態,私人小公司算是私人場所,沒有搜x票,誰也不能隨便來你家翻箱倒櫃。
Q:為什麼都是MS的人,而少見其它軟體商與警x人員一起出現?
A:看MS給了『什麼』。MS可能到警x局告了全台灣的人,所以警x局讓MS與警x人員一起到你家去惡搞。
Q:為什麼警x人員可去大學宿舍隨便搬人家的財產(電腦)走?
A:....因為警x人員與強盜人員的差別只是有沒有執照。

老實說,我覺得不尊重智產權,實在是落後社會才會有的現像。用,就偷偷的用,還有正大光明抗議,真的太不知廉恥了。不過,政府的手法也太卑劣,竟動用納稅人的錢去維護外國人的財產。只聽過自己花錢請律師去告人家侵犯你的專利權,竟然有國家拿你的錢去保護外國人的財產,實在是崇美政府。國x黨時代如此,民x黨時代仍如此..............扯太遠了,不好意思啦。
舊 2003-08-25, 03:2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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