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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會有辦法活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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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人家既然已經有男朋友了, 就不要去招惹人家了吧!
SNAPPY 大大麻煩您跟您的那位同事多勸說幾句吧!
拆散人家姻緣的罪孽是很大的喔!
不過, 我反對的理由純粹是我 "非常十分絕對超級" 討厭這種搶人家女朋友的爛人!
X他的啦, 幾歲了啊, 還那麼喜歡搶人家心愛的事物???
( 不好意思, 衝動了點, 用詞有點粗! 請您見諒!
)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2003-08-19, 03: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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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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