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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n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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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都過這麼久了才跟廠商說他的貨有問題,廠商憑什麼要相信呢??

消費者自己本身也是有責任的.東西有瑕疵,有問題,都該在買來時充分去檢驗去測試,有問題就儘快通知廠商處理.而不是買來後沒有詳細驗貨,等過了十天半個月才突然發現這邊缺一個角,那邊凹一個洞,再來氣極敗壞的要廠商賠你一台全新的.

將心比心,如果你是老闆,你希望你的客人跟你買了東西回去之後,過了半個月,半年的,突然打電話給你要你賠他一台全新品嗎??

如果你是老闆,客戶在半個月,半年後,才突然跟你說:老闆,你們公司的貨原本就有裂痕,不是我們不小心撞壞的.
你相信嗎???

買賣的東西,最好在交錢給貨後,儘快的把東西點清查驗一下,不要過了十天半個月的才來翻舊帳.到時根本無法查證東西到底是在店裡就出問題了,還是被客戶搞壞的.
舊 2003-08-17, 12:42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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