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今年大學畢業的役男,

還在等兵單中.
高中畢業體檢時判定的體位是甲等,

但是我的眼睛有色弱的問題(當時因故沒檢查出來,但我知道自己有),
前陣子做駕照的體檢時有檢查出來(只能辨紅黃綠,但看圖卡我看不出來),
最重要的是,
今年一月的時候打球腳踝扭傷,
前幾個禮拜因為即將要當兵,所以想檢查一下影不影響當兵,
但是超音波檢查時那位醫生跟我說我的腳踝韌帶斷了一根,
複診時請醫生開了診斷書,(老爸說至少可以避免被操太兇)
上面寫"腳踝韌帶斷裂,不宜激烈運動",
但是開完才發現有分一般用的跟兵役用的,
不知這個區分的意思?
兵役用是指免役的檢查嗎?
還是有關變更體位的都算?如果是的話,那要怎麼跟醫院申請?
然後小弟的朋友說這樣可以申請替代役,
讓我燃起了一線希望~~~

(原本只是希望可以不用被抓去海軍陸戰隊或憲兵等操的很兇的單位...)
可不可以麻煩大大指點一下,
我現在該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