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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t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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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27
除了感嘆還是感嘆!

台灣的公司真的是完全沒有服務精神,
這不是消費者犯錯吧,難道不是發行公司應該
主動設法告知,並且負責把瑕疵品更換才對嗎?

台灣的消費者真的非常可憐
法律不知道是用來幹什麼的?

真是令人厭惡。
舊 2003-08-06, 11:4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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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tli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