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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virtuosolee
我想政府是想確定廠商的責任吧 !
1-5都算個人要求的東西,所以出事當然不能罰廠商。
只有第六項是廠商自己推出的,如果他廣告不實(東森),或是組裝不良就有法可罰,
對消費者應該更有保障,因為會這樣買的人應該不太懂電腦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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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需要搞清楚一點
標準局要檢驗的不是廣告和組裝品質
他要做的是"電磁相容檢驗"
所以一般而言是很難看出對消費者有什麼保護
特別是對DIY的個人用戶而言
他是不管制的
代表他們根本就不認為電腦自己組裝會出現問題
但是卻說店家組裝會出現問題
這實在是很奇怪的邏輯
如果消費者為了省下那筆檢測費而考慮自己安裝
但是他的硬體組裝能力卻不見得足夠
這時反而更有危險性產生
還不如維持現在的情形
讓店家先幫這類型消費者組裝完成
這才是這類型消費者真正需要的
政府應該做的還是把所有的零件好好的進行檢驗
不要做重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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