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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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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h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政治紛擾的小島上
文章: 91
這項法令似乎是在強迫消費者購買品牌電腦,
或是經銷商的無選擇性套裝電腦,
也就是說下次您要買電腦時,
只能對商家配好的套裝電腦照單全收,
若您想更換快一點的Ram;好一點的顯示卡,
大一點的硬碟等,對不起,請多付5,000元的送測費,
依照官方說法,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身心健康跟權益,
我呸~~~~

想想現在的勞基法,立意是良好的,
為保障勞工權益,但很多東西做過了頭,
便會有負面的影響,造成現今的企業出走,
失業率高升,雇主只好雇用外勞,
對勞工而言非但沒有得到好處,
反而陷入苦境。

真擔心這次的法令要是真的實行,
各地的電腦商圈不知要受到多大的影響。
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我口袋裡的錢,跟我腦袋裡的慾望一樣多,
那這世界就太美好了!


舊 2003-08-04, 01:4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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