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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址: 國境之南,太陽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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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sonec
照這種邏輯,
各大餐廳的各種料理, 也都是DIY自行調配.
販售材料由客人回去自行調理可以,
但是店家代為烹煮出來, 變成整道商品
則可能會危害客人健康, 必須先送商檢局檢驗
貼標籤之後才可以開始吃.
否則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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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那以後在家裡看*** 自己DIY是OK的
到"小吃部" 或台南知名的"真情"代打的話
就必須送商檢局檢驗
貼標籤後才可以代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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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再也找不出其他的形容詞!
交流,是一條漫長又無止境的道路...
雖然交流才是收集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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