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upochang
///好像60元的片子也具有正版的水準不是嗎,,,,不然三區400元的片子,,以一區來看,,不就也是盜版///
更好笑了, 我們這些在這版及購物板上所想得到的跟討論的, 就是要以優惠的價格來買到正版的DVD, 我可以到國外去將台灣發的三區400元的片子show給人看, 支那人可以嗎?在未獲得著作權人及團體的允許下, 將其著作物翻製, 拷貝並予以販賣時, 就是盜版~~~這和有沒有正版的水準一點關係都沒有~~~支那人, 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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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可以先看清我所寫的東西,,再來講你的想法,,,可以嗎,,,
不要老是,,支那人,,支那人,,,
你的寫法很讓人討厭,,支那人又沒有得罪你,,,
我提的問題,,我寫的東西,,,跟支那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知道那來支那人
我只是尋問有關大陸dvd的問題,,
順便提供另一個思考的方向,,讓我們來看看正版與盜版的問題,,
現在去定論對,錯還太早,, 因為我們也都還弄不清楚,,智慧財產權隱藏了什麼,,,
我只是覺得,,我們的思考邏輯,,不必老是緊守著美國的那一套價值體系,,
我並沒有否認,,智慧財產,,這個東西,,我也覺得它很重要,,誰都不想讓自己辛苦發明的東西被盜用了,,,只是智慧財產真得保護了創作人嗎? 我想答案並不全然是的,,有時反而限制了創作,,,最後淪為那些大財團獲取利益的的最佳工具,,,,我們現在已經被教育成了單一思維,,<智慧財產 = 保護創作人 = 合法> ,,對啊,,表面上看來這樣確實很合理,,,
但實際上呢,,,它是一個純粹的巿場利益導向,,只是我們利用教育,,宣傳,,使這個利益導向被隱藏的很好,,,,因為智慧財產己被當成商品來販賣,,且可以輕易轉手..美其名是創作保護,但實際上卻是利益保護,,不過為了讓大眾相信,,我們不得不建構出一套論述說明與教育大眾,,這麼做是保護創作人,我們看到的是很偽善的一面,,但背後卻是運作著一套吃人骨頭的戲碼,,受害的不只是創作人,,,也包括消費者,,
什麼人最講究智慧財產---就是那些大公司,,大資本家,,
保護的那些創作人--- < 有巿場 > 的創作人,那麼沒有巿場的創作人,也就是無法替公
司賺錢的創作人,喪失了創作人的資格,,而有巿場的創作人並不
保證永遠都有巿場,,那天作品沒有了巿場,,也不免要下台一鞠
躬,,最後創作品有沒有巿場的可能性,,決定了創作人的創作方
向,,,創作品產了排除作用,,奇妙地,商品決定了人的發展方向,,,
且創作人無法管理自己的產品,,就如片子的導演或是演員無法管
理台灣的廠商,,所以才會有一大堆天王片的產生,,即使導演看到
自己導出的片子被製作成天王片也無能為力,所以創作人被厄殺了
靠著智慧財產權的設計,,財團賺進了大筆鈔票,,,創作人被犧牲了,,因為己經沒有什麼創作人了,,一切以巿場導向為主,,但同時保護的論求卻被建立,,,而消費者得到的什麼,,,
消費者的選擇性減少了,,因為一切以巿場為導向,,,我們可能被廠商所限制著,,就如何現在的著作權法一樣,,我們購買其它區的dvd是犯法的,,,因為我們要保護台灣廠商的智慧財產權,,因為只要付得請權利金,,,智慧財產權可以清易移轉,,,
這就是我們的智慧財產權,,,我們的正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