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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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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角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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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05
想請問薪資的問題

退伍不久 跟一般人一樣 成為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上個月拿到第一份薪水 但是薪資明細表的細目讓我很困惑

基本工資+責任加級+伙食費+全勤獎金+不休假獎金=月薪

這是我們公司的發放細目
基本工資跟責任加級的部分 我不知道該怎麼發問
伙食費的話 明細表上是標明1800
事實上 根本沒這種津貼
再來 所謂獎金 應該是指額外發給吧
可是卻包含在月薪之內 我覺得很怪
明細表上 全勤是500 不休假是800
假設一個月內 只要請一天事假 就馬上 扣2000多
做多少事 拿多少錢 這很合理
但如果只是請一天假 連扣800跟500
這我不太能接受

這樣說好了 說穿了 只是一份很簡單的月薪
為什麼公司要用這麼多的名目呢?
我也有問過朋友 朋友也說很多公司是這樣的
就像是試用期 法規明定40日 但事實上都是3個月
好像已經變成業界的約定俗成的不成文規定了
會不會所謂的薪資發放 就是要有這麼多名目
這也是 所謂的"業界慣例"嗎?
     
      
舊 2003-07-18, 10:0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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