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應尊重自由市場競爭之機制,不應優待中華電信公司,快快另以限期、訂定價格或強迫等方式,要求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以避免圖利富邦、國泰兩財團。
中華電信公司之財產權及於所屬一切軟、硬體設備,包括用戶迴路設施,其他民營業者要租用,當然要與中華電信公司展開商業協商。立法院應藉民意高張,介入以限期、訂定價格方式強迫中華電信開放,否則,爽歪歪的中華電信根本無視於民意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rvin L.
這次這種拍賣是一次賣幾萬張以上的
要買就是要幾萬張一起買
就算登個80天
登在頭版下面
買的起.會去買的還是那些財團.法人..
而且就是要賣這些財團.法人..
要注意的是
定的底標.承銷價是否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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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您知道定的底標.承銷價太低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