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不然
本人在此區的另一討論串已發表過
「法治」才是我訴求的重點
依法行賞罰,不因人而異,以「違規事實」為處罰依據
而非憶測網友「動機」即逕行處置
今天我們在此例中看到的,是一個唯心論的判決
並未有實際造亂證據,僅以主觀認定「來亂的」三個字就讓一個帳號遭到停權
這讓我聯想到南宋初年那有名的罪名「莫須有」
也讓我想到往日戒嚴時代的產物--思想犯
只要被人感覺你想反對政府,就有可能被警總帶走
但是現在已經是21世紀,社會早就法治開化了
在罪證確鑿,法官判定有罪之前
人人都應該被設定為無辜的,不是嗎?
即便某些網友有圖謀不軌之意向
也應該是在他有顯著的犯行之後才會受罰
罰的是他的行為,而非意圖
發表這樣的主題有違反板規嗎?
就算此人是之前誰誰誰的分身
就算他是有心要「大做文章,製造矛盾」
行為本身錯了嗎?
沒有誰被誰利用的問題
矛盾早已存在,存在於我心中
我現在只是把它攤出來講罷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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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段 (另外,「有心人」利用新..................)
是指別檔的事,主要是給您提個醒,
有正義感是不錯,不過若不謹慎觀察,也最易被人所用.
下面連結,站長說過的話.
http://202.39.48.38/showthread.php?...#post1074496352
大環境不佳,大家就互相體諒一下吧!!
以上,言盡於此,不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