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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nauf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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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站長
停一個人權,至少要看他10篇以上的文章才會做結論,另外先前有聲明過,吵架雙方不分對錯,用吵的用罵的就是一樣辦理,當然主動者的處罰通常是無限期
不曉得是這樣的說法對呢?還是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217150
這樣的處理對!?
真的是不太瞭解才發問的,如果冒犯還請見諒。
2003-06-24, 08:30 PM #
34
schnau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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