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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n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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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廠商有讓你試穿,你同意後付款,你也的確收到貨品,而且也有開發票.
只是過了不久,你覺得東西有點貴,想全額退費,但廠商不同意.
這樣就是詐欺嗎??

這麼說好了,這種交易行為不屬於特種交易,廠商根本不需要對消費者有七天產品鑑賞期保證.也就是說,即使是當天,東西完全未拆封,消費者想退錢,廠商不同意,他也沒錯.

總不能向Sony定了一台39吋全平面電視之後,過沒幾天,覺得好貴,就要求Sony退錢吧??如果這樣也退,不退還要被公幹.我只能說:"買的人很爽,賣的人很不爽".

法律當然要保障消費者,但是,不代表消費者可以不理智消費,然後事後再要求廠商無條件退費.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買了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可以退費,當然很爽.

但如果你是賣東西的廠商,你對於那種"當初明明心甘情願的來買東西,也試穿過了,我們也沒拿瑕疵品給他,過幾天後卻要求全額退費"的消費者,大概會很感冒吧???


就原發文者的發言內容,我不知道廠商憑什麼要無條件全額退費.
難道只因為他是"直銷"公司,他就是斂財集團嗎???
舊 2003-06-24, 01:1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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