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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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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8
個人覺得不去責怪存心搗亂的人,
反而一味的要求挺身反擊的人自制,
似乎有點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不過往好處想,
確實也只能要求有格調的網友了..
那些一再化名來亂的人,
不是要把討論區鬧翻,
就是看能不能讓他的眼中釘失言一起被刪除 id,
這種人在沒有更好的管理辦法前,
確實也只有忍耐了.
舊 2003-06-17, 04:4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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