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哞哞 Sonic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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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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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領到退伍令∼今天正式生效!再次回顧剛入伍時的文章,心中有著許多的感觸,想法亦有著非常大的差異,嘴角不自覺的微微上揚,這一切都是有意義的。

看ㄌ此串許多人先前的回覆,再回想哞從入伍到退伍的種種,真的發覺...現在的兵真的是太爽了!

哞剛下部隊時,無時無刻不被學長點不被學長操,單位規定嚴格,沒福利,體能要求高,守則得牢記,晚上就寢後還得起床蹲在學長面前幾個小時來聽學長精�**蕈隉A犯點小錯肯定全連公幹,集合場操到爆!簽呈禁假跟著來∼結果當的越久,觀念越沒有,新兵開始擺爛,一點點小懲處就申述!搞得整個單位越來越保護新兵,講求合理化管教,變的士官老兵沒權,新兵仍舊不停申訴(最高記錄一天三十幾件申訴案件!)!卻也不停出包,營外造事;酒後駕車;酒後造事;酒後駕車造事不停的發生,結果單位為防止一切營外違紀與申訴情勢發生,規定越來越賽,變成新兵很爽!老兵很賽!還有學長前,學長總是在抱怨說:現在的新兵比他們以前的上兵學長還爽!還說:看你們剛入伍的時候是怎麼被操的!結果現在的新兵。除了感慨∼只能感到無奈!持續下去的話∼搞不好以後當兵會完全變了回事!收到徵集令即將入伍的人會大喊:耶∼終於要去當兵了!

現在當兵真的很爽∼還沒當兵的不用再擔心了!

有時間的話∼哞再寫寫退伍感言好了!

PS.如果有仍在服役者,且為軍士官,哞在不斷嘗試許多遏止申訴歪風的方法後,得到了一個最有效率的結論,依照規定尋找申訴者的缺失,與以兩日禁假簽呈,但實行當週與參一排定好申訴者的假期,准予撥放五六日一連續四天的假期,但是簽呈禁假日期為六日,故其申訴者僅可於週五與週一施行早上八點至晚上六點之點放假,表面上是四天連假,實際上的點放兩天比放例假連續兩天還不如!且未積假者會因此欠兩天假,積假者則會扣除兩天積假!哞平時對頑劣份子所給予無數的處分與體能處罰,都不如施行一次上述懲處來的有效!參考參考吧∼
舊 2003-06-17, 07:46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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