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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asa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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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8
民眾拍照檢舉交通違規 北市警局長王卓鈞:鼓勵!

http://tw.news.yahoo.com/2003/06/16...cc/4051983.html
剛看到覺得很興奮,不過冷靜想想,也不過又是官樣文章,不必抱太大的希望。
用數位相機拍的,沒有日期,能不能以影像檔中的EXIF作為依據?
要拿到哪裡才會受理?
受理卻沒處理又要如何追蹤?
什麼時候開始受理?
那些警察自己被拍到了會不會官官相護?
別怪我沒信心。
我們這條街前陣子幾乎每一家都被偷遍了,也沒抓到半隻小偷,
人家還不是官照做,日子照過。
     
      
舊 2003-06-16, 08:1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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