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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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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剛想
kue20000兄
修改筆錄是有可能的
當天應該是有現場的照片
圖我不太清楚
因為已先被送去醫院包紮...
當初對方都是委婉的說他看到黃燈衝過去已經來不及了
也說撞到我時他那邊是紅燈
但是如果修改我這方面並沒有用,因為沒有我的簽名跟蓋章
如果對方去修改他的筆錄再錄一次口供
改成是闖黃燈不小心撞到的
那不就穩贏的變成輸的...
責任變成一半一半
想請問一下
車禍當天錄的筆錄跟口供,也有簽名蓋章
這樣需要上法院前要再錄一次嗎?
有這個道理嗎???
警政署網站剛有去看過
也知道那個電話,非常謝謝
不過我覺得如果是對方去改他的口供跟筆錄
那就有可能查不到了
唉唉...社會真是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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