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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sword
謝謝大家解釋
再請問一下這個字當初是怎麼開始的?
是日文或是英文轉過來的嗎??
樓上有位網友建議用台語
拍賽啦, 小弟台語不行
請問羅莉用台語唸起來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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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莉?
Loli?
Lolita?
- 文/張淑伶
優美文筆下的殘酷亂倫--《羅麗泰》
整本書裡連一個猥褻的詞語都沒有,那些被現代慣例制約,而能面不改色地接受那些陳腐小說裡大量污穢詞句的粗鄙之人,將會震驚於這本書裡竟然會完全沒有這些用語。然而,若是為取悅所謂的衛道之士,企圖稀釋或刪去某些人會稱之為「催情」的場景,那麼《羅麗泰》就根本不必出版了。
納博可夫,《羅麗泰》前言
是啊,閱讀一本被貼上「情色文學」標籤的爭議書,對於所謂的性描寫必然有某種「想瞧一瞧會怎樣寫」或是「等著被挑逗」的心情吧。繼續抱持著這樣的態度閱讀《Lolita》,一種是因為不耐把它闔上,一種是體會到這並不是本商業炒作的色情書,而轉變想法。
輕輕在關鍵字上按下「Lolita」並搜尋,剎時出現上百筆的色情網站。今日,Lolita已經成為一個通用的字彙,指年輕而挑逗的女孩,或是戀童癖的少女對象。然而,這樣爭議的、有著***穢代稱的角色,卻出自一位文學教授優美流暢的文筆,並曾獲選紐約公共圖書館1995年「世紀之書」(books of the century)中「當代文學的里程碑」(landmarks of modern literature)類,以及美國藍燈書屋1998年二十世紀百大英文小說的第四名。
● 是愛情,色情,還是變態?
絕少的愛情能夠和性慾完全分開,因此愛情夾帶色慾通關而過並非難事;問題在於「亂倫」與「戀童」的道德爭議。當然,如果這只是在地下流傳的三流小說,那麼任憑其猥褻挑逗也不會引起出版社社會責任的爭辯。然而,當它被某些文評家賞識而堂而皇之的走入文學殿堂裡時,的確引起不小的風暴。
杭伯特是一位歐洲裔的知識份子,對未臻發育成熟的青少女有著依賴與癖好(對這些心理,納博可夫有十分精彩的描繪),當他來到美國,身為寡婦的房東太太被他端莊正經的形象所吸引,終而要求成婚,只不過,杭伯特的目的始終是寡婦的女兒--也就是自己的繼女--羅麗泰(Lolita)。這樣的關係要怎樣發展下去?這正是所有讀者關心的。
一個四十多歲男子不擇手段和繼女一同生活,對她有著情感上和肉體上控制的慾望,這樣的內容只說是「愛情故事」恐怕太單純了。不過,納博可夫本人的態度卻會令許多評論家啞然:道不道德或情色與否都不是他想關注的重點。《羅麗泰》的特別就在於,它用誠懇的(還有譏諷的)語調講述,但卻不為其行為辯駁:別忘了,還是杭伯特提醒我們他是如何毀了一個少女的童年呢;表面上,他控制了Lolita,靠著糖果、零用金的賄賂加威脅,使她參與這趟汽車旅行。但也不止一次,杭伯特流下絕望的淚水:當他覺得就快要失去她時,他的世界就會快要崩塌。在溫柔與粗暴的情緒、無助地依賴和滿佈的疑心中,這是一個令人心傷的慾望旅程。報紙上每天都有關於用物質誘**的報導,那樣的齷齰而令人髮指;而是什麼讓讀者願意聆聽杭伯特的故事?杭伯特其實比許多讀者還要早意識到罪惡感和敗德,讀者可以討厭他,卻不能與之對話。
- 本文出處《誠品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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